岁末年初,春节临近、两会将启,矿山安全生产进入关键攻坚期。近日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印发《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、“两会”期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要求坚决守住安全底线,切实防范和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。
认真学习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、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,把握工作要求,结合2026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攻坚清单及任务分解、“八条硬措施”责任分工等,在开展“查企”“督政”时加强宣贯,让基层知道矿山安全要求是什么、怎么落实,确保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在基层一线,推动矿山企业打好三年行动收官战,推进“八条硬措施”硬落实。
结合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,立即开展1次矿山安全风险研判,认真分析研判面临的阶段性、系统性、区域性安全风险,高度警惕寒潮降雪带来的风险,明确监察执法重点市县。对照图纸、灾害类型、采掘部署、生产动态、监测预警信息等,并结合近年事故、重大隐患、典型违法违规行为,聚焦重点环节、重大灾害、重大隐患、重大风险立即开展1次矿山安全风险研判,明确监察执法重点矿山。根据研判结果,确定“督政”“查企”重点,科学合理安排岁末年初执法工作。
从现在起至两会结束,全面启动“全员下沉、一线盯守”超前设防工作机制,监察执法力量重点向一线倾斜。对煤矿灾害严重的曲靖市、昭通市,以及富源县、麒麟区、师宗县、泸西县、镇雄县、盐津县等重点县全面开展“查企”“督政”“督己”,凝聚各方共识、压实各方责任。强化一线巡查检查,驻县对重点矿山开展不间断暗查暗访、对“不放心”矿山开展突击巡查和突击夜查,夜查比例不低于监察矿次的30%。严厉打非治违,对监控系统造假、隐蔽工作面、防突措施不落实、冒险蛮干重大违法违规行为,落实“三个一律”(一律停产整顿3个月、一律顶格处罚、一律移交地方政府挂牌督办)予以严厉打击。
落实每日网上巡查、每周联系调度机制,建立“一矿一策”风险防控清单,紧盯石门揭煤、巷道贯通、清理煤仓、强制放顶、密闭启封、过断层构造带、通风系统调整、重大设备拆装、搬家倒面、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事项,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“双跟班”(矿领导、技术员)制度,有效防范各类风险。督促灾害治理不到位、未完成“双回路”供电改造等矿山停下来,督促采掘接续紧张、职工出勤不稳定等矿山慢下来。
督促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、安全管理人员立即开展1次全系统各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,每月开展1次全系统各环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,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“五落实”要求建立台账,并录入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,强化动态清零。督促属地监管部门和驻地执法处跟踪隐患整改,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“回头看”,对自检自改流于形式,隐患整改不到位、走过场的,依法严格处理处罚和追责问责。
针对矿产品价格高涨,极易发生盗采事件,必须严格落实《云南省常态化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管理办法》,持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,加强对历史上发生过盗采地区、易发生盗采矿区的巡查检查,加强对废弃矿洞的排查封堵;严格落实联动机制,压实县、乡政府打击盗采主体责任,织密县、乡、村、组监管网络,开展联合执法,及时发现、报告、制止、查处盗采行为,严防私挖滥采死灰复燃,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督促春节期间停工停产的矿山制定有针对性的停产工作方案,明确停产时间和停产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,停工停产期间必须做到风机不停、抽水不断、设备检修有序、“三大系统”运行正常,不能“一停了之”。明确复工复产验收程序、标准和审批签字制度,督促严把“五关”(制定措施关、培训人员关、检查验收关、现场管理关、备案抽查关),有序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工作,严防“一哄而上”,随意批准矿山恢复生产建设。
督促矿山企业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,开展1次警示教育,坚持“四个对待”,深入剖析事故发生深层次原因,从“人、机、环、管”中查找管理漏洞和缺陷,举一反三排查各种风险隐患,有针对性地制定管控措施防范遏制事故,真正做到以案示警、警钟长鸣。
督促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、矿山企业建立完善信息沟通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,加强值班调度和信息反馈,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、外出报备制度,严禁擅离职守,坚决杜绝联络不畅、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问题。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,落实各类应急救援措施,遇有重大险情和各类事故必须及时如实按程序报告,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,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援。